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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月下旬,路易大一的第二個學期結束了。

  他完成考試,并迎來兩個多月的暑假。

  考試結束的夜晚,他和吳三省,以及校區里同年段的幾個亞裔結伴前往B-B-B狂歡。

  他們縱情玩樂,到最后神志不清,路易在一張陌生的床上醒來,身邊躺著個不認識的女人。

  他們一起吃了早餐,到分別的時候,他都不知道對方叫什么。

  這種快樂至死的生活,好像約翰·列儂那句著名的話⑴

  路易不確定吳三省是否失去了他的處男之身,這不重要,他要啟程回家了。

  他在香港出生,但他對那個地方幾乎沒有什么印象,因為他3歲的時候就和父母來到美國。

  由于家里有親戚在克利夫蘭安家,所以,他們一家也選擇在克利夫蘭落腳。這一待就是15年。

  如果非要給路易找個家鄉,克利夫蘭可能是比較接近的答案,雖然他不生于此,但他長于此。

  當下的克利夫蘭,不是未來被詹姆斯球迷所嫌棄的窮鄉僻壤,1977年的今天,這里是美國第五大城。

  隨著美國的傳統工業式微,而日本和西德等外國工業大國崛起,以更優秀、更出色、更便宜的產品沖擊美國本土,以及70年代初的科技革命,讓美國的本土工業逐漸衰弱,而首當其沖的,便是克利夫蘭、底特律這些傳統工業重鎮。

  歷史的車輪滾滾而來,擋是擋不住,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,至少在70年代末,克利夫蘭還是一副繁榮景象。

  機場里到處都是傳教的宗教主義者和乞討的流浪漢。

  問題是這些乞討者從穿著打扮上比路易還要帥氣。

  他為了風光回家,可是挑選了最滿意的行頭。

  一開始路易對于主動前來乞討的人還是動了惻隱之心,但隨著他見到的乞討者越來越多,他們的打扮也越來越突破他底線的時候——看起來比我還帥氣你乞討你嗎呢,去賣屁股沒市場嗎?——于是,當他的手伸進口袋又什么都沒掏出來并搖頭說“沒有。”的時候,對方厭惡地罵了句:“吝嗇的東方人!”

  最初的時候,路易不知道“東方人”是涵蓋了所有亞裔的歧視性稱呼,現在他知道了。

  所以他毫不客氣地回了句:“惡臭的流浪狗。”

  受到路易本身的影響,他對“東方人”這一稱呼開始有了本能的厭惡。

  “東方”(Oriental)一詞源于拉丁語“oriens”,意思是“東”或者“太陽升起的方向”。羅馬人把他們帝國的東部叫作“伊里利孔姆行”(PraefecturaPraetorioOrientis)——包括巴爾干半島東部和如今的敘利亞。而西方人理解的東方則擴展到西方探險家深入的亞洲地區。直到后來,歐洲人用這個詞表示歐洲以東一直延伸到太平洋的廣大地區。東方占了全球的四分之一,包括中國、埃及、尼泊爾、朝鮮、土耳其、蒙古、印度尼西亞、黎巴嫩、印度和日本。

  歐洲人占領大部分東方地區時,普及了“東方”的概念。殖民者對東方思維、東方性格和東方社會進行學術研究,并將研究結果用于征服和管理占領的地區。可見,概念和征服是息息相關的。

  這其中的潛在假設是,東方比西方低一等:東方是陰柔的、被動的,而西方是陽剛的、專橫的;東方是感性的、內向的,西方是理性的、外向的;東方因循守舊,西方與時俱進;東方原始、粗俗、無防御之力,西方是文明的燈塔、優雅的標桿,擁有強大的軍事力量。東方需要文明開化。

  除了發展遲緩,東方人順從,很有外來人的氣質,神秘莫測,而且奸詐狡猾,乞求被別人識破。東方人注定要聽命于剛健、理性、有活力的西方人。

  對于東方人來說,黃色是最適合他們的膚色。這是關于膚色的最表面的描述。而對顏色的文化解讀則和西方人對東方人的看法產生共鳴。高加索人或歐洲人是白色——是純潔和能力的象征;尼格羅人或非洲人是黑色,因為他們無知、粗野;蒙古人或東方人是黃色,這是代表病態與怯懦的顏色。

  在美國稱呼亞裔為“東方人”,和稱呼黑人“尼哥”的性質,是一樣的。

  路易身材高大,體格強壯,流浪漢即使憤怒也不敢有所作為,只能憤恨不平地看他離開。

  路易搭便車回家。

  這個夏天,他要好好利用。

  因為他手頭上的球探報告是有時效性的,約翰·朗已經大四畢業,即將參加選秀,并且大概率會被選中,等他進入NBA,他的報告就是一張廢紙。

  正好,在克利夫蘭就有一支NBA球隊。

  他們的賽季已經結束,就像許多追求進步的球隊一樣,他們在招募次級球探。

  這是最低級的球探,類似于臨時工,如果短期內不能做出成績,就可能被開除。

  如果要當職業球探,路易需要擱置學業,風險雖然很大,但值得。他相信,這是他在當代唯一有優勢的領域。

  不過,在這之前,他要先獲得母親的支持。

  那個記憶中無比暴躁的母親。

  她渴望自己的孩子出人頭地,從事體面的工作——醫療行業是最佳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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